【胜诉案例】
由本所郑小乐律师代理的袁先生诉被告固安县东湾镇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地上物纠纷一案,经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冀1022行初2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固安县东湾镇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原告承包地地上物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该判决是原告维权过程中的阶段性胜利,也为下阶段维权进程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期望在郑小乐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早日得以维护。
小编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如有需要请及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