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动态 >案例中心

房子被强拆导致证据无法收集,也能要求赔偿!

来源:www.bjflgww.cn 发布时间:2022/4/14 10:36:26

【摘要】

在征地拆迁中,有些征收方为了加快征地拆迁工作的进展,往往会趁被征收人不在家的时候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实施强拆行为。一般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征收方的强拆行为是不可预见的,被征收人也就无法及时转移房屋的重大财产,也无法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拍照留取,财物存在的证据,更别说制作损失财产的清单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咱们被征收人可以主张赔偿吗?【杰睿普法】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请求赔偿的老百姓作为原告,本来应当对征收方造成房屋内物品损失进行举证,但是造成房屋内物品损失的行为是征收方在强拆房屋时发生的,所以也就导致了咱们老百姓无法充分举证,根据法律法规来看,征收方对于被强拆房屋内的物品损失是负有举证责任的,而不是由房子被拆掉的老百姓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在实践中,法院在处理这方面的案件时,一般会参照一般家庭的实际情况确认物品损失清单,比如冰箱、电视、家具、衣服、锅碗瓢盆等。在此杰睿律师建议,咱们被征收人在面临征地拆迁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存证,避免征收方随时发生的违法强拆行为。当然,如果能保留购买物品时的小票的话,那么显然是更好的。拆迁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小编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如有需要请及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