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
【摘要】
通知指出,2020年9月、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文件,要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然而,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为坚决遏制全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决定在全国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对2021年末到2022年春节前的违法占用耕地清理整治行动作出了最新部署。《通知》与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接连发布的两个关于制止耕地“非粮化”的政策文件一脉相承,但又在一些涉及清理整治对象等问题上有所微调。那么,未来两三个月内的查处、整改重点究竟是什么?
【杰睿普法】
通知明确,重点整治4类问题。
一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均属于顶风违法建设。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其中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移交。二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国办明文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对2021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占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要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三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国办明文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对2021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四是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国办明文要求“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对2021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已毁坏种植条件的,还应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国办关于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的有关要求,对2021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要严格管控,要督促引导恢复为耕地。对2021年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要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其中属于2021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改查处。此外,通知强调,以上重点整治工作中,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推填土的,要一并督促恢复为耕地。重点问题固然要严肃整治,但前提必须是严格合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有人打着清理整治的旗号违法强制拆除房屋、铲除苗木,农民切勿因对方手持《通知》,反复强调政策的严肃性而心生畏惧,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将损失降到最低才是大家理性的选择。小编提示: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情况复杂,如有需要请及时来电咨询。